宁环审〔2025〕9号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明县朗姆酒-糖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崇左-宁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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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审〔2025〕9号 ****环境局关于**县朗姆酒-糖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2-19 17:55

****环境局关于**县朗姆酒-糖业循

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芭莱****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朗姆酒-糖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县朗姆酒-糖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代码:****)位于****市**县**-**加工贸易区(**产业园**片区蔗糖循环产业园1#-4#标准厂房),租用园区已建成的1#、2#、3#、4#厂房(总建筑面积8088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厂房为产品展示厅和基酒仓库,2#厂房为备用灌装车间,3#厂房为朗姆酒生产车间,4#厂房为兼香型白酒生产车间),设置糖蜜罐、发酵罐、热水罐、冷水罐、酿造水罐、回收水罐、碱罐、酸罐、蒸馏釜、蒸馏塔、储酒罐、燃气锅炉等设备,配****处理站等环保工程。生产工艺为:原料选择与处理→发酵→蒸馏→陈酿→调配→产品装瓶。项目建成后,将达到300吨/年朗姆酒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86%。

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7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区域(如调节池、污泥池等)采取密闭措施,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绿化。厂界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蒸馏后废****肥厂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洗瓶废水等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预处理+厌氧+好氧”工艺,处理能力100m3/d)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明江。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原料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劳保用品等。生活垃圾、原料杂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内,****肥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劳保用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四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全面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园区管委会建设和完善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保障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生态环境局。试生产期内,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报告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通过擅自投入生产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五、请**市**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5年12月19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市**县生态****执法大队

**** 2025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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