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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2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109
通讯地址:**县**镇柑子园南路19号
2025年3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环境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州环评(**)〔2025〕3号 | 2025年12月22日 |
附件:
1、****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环境局**分局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