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9 16:12:51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三氯化铝、677.50吨副产次氯酸钠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鼎新路2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建设年产5000吨三氯化铝、677.50吨副产次氯酸钠生产线。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排气筒编号 | 排气筒高度(m) | 风量(m3/h)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计处理效果 | |||
| 收集方式 | 处理措施 | |||||||||
| 废气 | 有组织废气 | 反应炉废气G1 | 氯气、颗粒物、氯化氢 | DA011 | 25 | 14000 | 管道收集 | 1#旋风除尘+1#四级碱喷淋+25m排气筒(DA011) | 颗粒物、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出料废气G2 | 颗粒物、氯化氢、微量氯气 | 集气罩收集 | ||||||||
| 半成品料仓进料废气G3 | 颗粒物、氯化氢 | 集气罩及管道收集 | 2#旋风除尘+2#四级碱喷淋+25m排气筒(DA011) | |||||||
| 磨粉/筛分进料废气G4 | 颗粒物、氯化氢 | 集气罩收集 | ||||||||
| 成品料仓进料废气G5 | 颗粒物、氯化氢 | 集气罩及管道收集 | ||||||||
| 包装废气G6 | 颗粒物、氯化氢 | 集气罩收集 | ||||||||
| 碱喷淋废气处理* | 氯化氢 | 管道收集 | 1#、2#四级碱喷淋 | |||||||
| 无组织废气 | 氯气、颗粒物、氯化氢 | / | / | 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管道阀门;企业加强密封管理;加强设备管理维护 | 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食堂油烟废气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无组织排放 |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cr、氨氮、SS、动植物油等 | / | / | 项目生活区与生产区完全隔离,生活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入****处理厂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 雨水 | CODcr、氨氮、SS等 | / | / | 依托现有的雨水管网,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体制和设施 | / | |||||
| 地下水 | CODcr、氨氮等 | / | / | 厂区污水处理及废物暂存等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漏防雨措施,避免渗滤液污染周围水体或地下水 | 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
| 事故废水 | pH、CODcr、氨氮等 | / | / | 事故应急处理,依托现有的1座2100m3事故应急池,可满足项目实施后事故所需 | 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 |||||
| 噪声 | 生产车间 | LAeq | / | / |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 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 固废 | 危险废物 | 铝渣 | 铝、杂质 | / | / | 依托现有的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为590.98m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 废机油(含桶) | 机油 | / | / | |||||||
| 污泥 | 污泥 | / | / | |||||||
| 废抹布 | 含油抹布 | / | / | |||||||
| 废危险包装物 | 沾染物料的包装材料 | / | / |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 | /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
| 环境风险 | 甲类车间、储罐区等 | 废气、废水泄漏 | / | / | 1、加强管理,自动化控制生产过程风险。 2、依托企业正在建设的容积2100m3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要求。 3、及时编制及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进行重点环保设施安全评价工作。 | 杜绝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 ||||
| 注:碱喷淋废气处理产生的氯化氢是由于旋风除尘后的粉尘(三氯化铝)进入四级碱喷淋塔,与碱液发生水解、中和反应,因此产生HCl废气。 | ||||||||||
联系人:****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106
通讯地址:****花园东大道199****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