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彭镇**内涝整治项目(一期)设计已由**市九****委员会****发改委投(202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坡****委员会,代理业主为********公司(原**桃******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市**坡****委员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坡区西彭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铝城南路、**路、铝**路沿线雨水管网约2.7km,管径DN400-DN2800,改造顶管工作井17座,雨水检查井15座,双算雨水口50座,整治雨水管网相关配套设施,解决西彭镇**积水内涝问题,保障排水安全。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7587.7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6193.1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63.635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求需要编制的各类专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以及为获取与本工程相关审批、核准文件必须完成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按招标人对各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审核合格的要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 4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市**坡****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董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224 | 联系电话: | 023-****781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