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度非执法类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3楼308(**爱华镇**街186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年度非执法类辅助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简易采购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80000.00元整(大写:玖拾捌万元整)
5.采购需求:导税咨询服务、基础资料预审/查验服务、纳税辅导服务、咨询热线服务、信息采集与录入服务、税收宣传服务、办公内勤服务,根据业务量约需13名人员提供服务。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7.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政策。
注:****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标书代写
3.2.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①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②****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③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税务局税收通****银行电子缴税(****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银行电子缴税(费)****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注: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③供应商若为免税或免缴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4响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爱华镇**街186号3楼308办公室
3.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爱华镇**街186号3楼308办公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点30分(**时间)
2.地点:**爱华镇**街186号4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总局****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用商,请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爱华镇**街186号3楼308办公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爱华镇**街186号
联系方式:0883-****57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帆繁、杨元梅
电话:191****5540、152****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