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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省****溪镇夏林村省级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O项目(****)作如下补遗,投标人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一、网站招标公告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为:“(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不一致,以网站招标公告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6400.0(工程**费:****64000,包含预备费32.33万元;设计费10万元)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6400.00(工程**费:****6400.00元,包含预备费32.33万元;设计费10万元)元”。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重新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此补遗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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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