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濉自然挂(2021)24号地块;
调查面积:52744.12m2(约79.12亩);
地理位置:**市**县东信璟园小区内;
四至范围:**居民区,南至闸河路,西至新濉河,北至濉河路;
土地利用性质:工业用地;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现土地使用权人:****;
调查时间:2025年10月至2025年11月;
调查缘由: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环境监管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详见附件)的要求,本次调查地块在开发利用前未依法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我司受****委托,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并结合国内主要污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经验和地块的实际情况,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相关资料收集本次调查的此前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现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土地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
2、第一阶段调查
2025年10月至2025年11月我司针对濉自然挂(2021)24号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的调查,我公司针对调查地块进行实地走访和相关资料收集,其中在资料收集过程中,针对地块的历史影像资料只收集到2004年以后的历史影像图片,针对2004年之前的地块实际使用情况,我公司走访了****、****分局以及附近居民等,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皖北矿务局仓库,历史上用于存放设备等,2022年原址上建设东信璟园小区。
2025年10月31日我司技术人员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地块内现为东信璟园小区。地块西侧历史上为村庄,地块北侧、东侧、南侧历史上为**县城,地块西侧历史上后建设河畔雅苑、**学府、碧桂园、翡翠城小区等,地块北侧2025年3****加油站。
为了进一步了解调查地块的土壤情况,我单位于2025年11月17日用VOC气体检测仪(PID)和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进行快速检测,其中重金属砷、镉、铬、铜、铅、汞、镍快筛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快筛结果均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历史为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情况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经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