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第五沼气站发电机组建设项目

审批
吉林-松原-长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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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沼气站发电机组建设项目
发表时间:2025-12-22 13:50

****第五沼气站发电机组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第五沼气站发电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788****办公室)

传真:0438-****085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第五沼气站发电机组建设项目

**县

****

**省****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县**镇义和村韩家屯北侧,****第五沼气站院内,依托现有沼气发酵系统及预处理系统,利用剩余沼气发电,在沼气站现有厂房内建设一个发电机房,内设两套250kW发电机组,两个2m3稳压罐,发电机组同时运行,**危废贮存点1个。本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第五沼气站现有污水管网,进行发酵罐内厌氧发酵,沼液用于还田;运营期发电机组气水分离器产生冷凝水,排入厂区现有集水井,进入发酵罐发酵,发酵液用于农田施肥。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发电机组燃烧的颗粒物、SO2、NOX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等,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空滤器废滤芯暂存垃圾箱,委托环卫统一处理;废火花塞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内,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点一个,设置和管理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要求。

5、做好分区防渗、防腐处理,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暂存点防渗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建设标准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