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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2022〕11号)有关规定,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现将已完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县北部片区引河灌溉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四标
施工总承包单位:****
完工验收时间:2023年8 月 17日
公示期限:2025年 12月 24日至2026年1 月24 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凭相关证据材料向****反映(联系电话:0546-****715,地址:****一路290号)。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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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