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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财政第三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5〕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泾党办发〔2025〕6号)、《关于印发等6个产业专班方案的通知》(泾党农发〔2025〕3号)文件要求,****养殖场、企业从县外引进10月龄以上的安格斯、西门塔尔、秦川基础母牛,根据产地检疫、落地检疫和防疫通道检疫,经验收合格每头奖补500元,全年奖补良种外购基础母牛1200头。畜牧中心按标准和要求进行了第二批基础母牛引进奖补项目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监督电话:0954-****478 ****中心)、12317
通讯地址:**县香水镇百泉街27号
附件:**县2025年肉牛产业提质升级项目验收公示名单(第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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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