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精神病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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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3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中A3、商务评分标准(30%)中“5.保险(10分)”的评分项进行删除。

2、将原招标文件中A3、商务评分标准(30%)中 “3.类似业绩(20分)”修改为“类似业绩(30分):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经营业绩案例(类似业绩指:食堂经营业绩)的,每个计10分,最高得30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将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九、其他说明”第6条:“节假日中标人照常为采购人职工服务,采购人有客人须招待,中标人有责任无偿服务。” 修改为:“6.采购人安排给中标人的临时加班任务(不区分是否工作时间内安排的临时加班任务),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完成,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节假日中标人照常为采购人职工服务,采购人有客人须招待,中标人按成本收取合理费用,节日期间中标人负责按国家规定发放员工补贴。”。

4、采购代理编号修改为:0623-2551N****011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文慧 电话:185****8454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县黄泥镇木子塘村

联系人:周先生

邮编:423300

电话:139****3052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罗丽平、文慧

邮编:410000

电话:185****8454、 189****1700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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