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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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8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风电场项目、换热器产线多项数字化应用升级建设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风电场

**省-**-**县-猴场镇

******公司

**鑫****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属于陆上风力发电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县猴场镇。项目拟安装16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6.25MW),总装机容量100MW,**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通过约4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猴场升压站,项目场内集电线路采用塔基架空的方式,长度约为32km,箱变连接架空塔基采用地埋,长约为1.5km。本次评价不对场区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升压站主变压器、配电装置、站外输变电线路进行辐射评价。

项目总投资56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0.362%。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减少临时占地。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到非施工区域活动。施工车辆必须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各开挖面和占地区域表土剥离后,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后期植被恢复。做好场内公路、施工生产设施、坡面工程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风电机组基础、****电站基础施工开挖土料、石料就近集中堆放,以利于回填,多余的表土和废弃土石放置于附近设置的弃渣场,弃渣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对征占土地应按相关手续办理征地手续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后开展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在林地灌木集中路段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火灾的发生。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选择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场地尽量选取在道路征地范围内;因道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对物料堆放场应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尽量避免施工期对植被植物的影响。临时公路施工应编制雨季施工实施计划,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避免污染水体。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边平整,边复耕。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定期洒水,以保证材料一定的湿度,不因材料的装卸、拌和、排铺作业产生过量的扬尘;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按指定的堆放地堆放,场地周围采取围挡的措施,防止大风引起扬尘污染。风机基座、直埋电缆开挖的土方回填后的弃渣必须就近堆放,临时弃渣场采取围挡措施;土石方开挖爆破应优先选择预裂爆破、光面爆破、缓冲爆破、深孔微差挤压爆破等爆破技术。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使用合格燃油,运输车辆密封或加盖防尘布,运输道路和施工作业面洒水降尘。确保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含油污的废水由隔油池预处理后经临时沉淀池处理,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或周边农田施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保养和维护;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强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位置;居民点段进场道路修建时设置移动声屏障,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规范操作,减少人为噪声。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风电场共用1个弃渣场,废弃土石方运至弃渣场堆存,渣场设置截、排水沟。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表土临时堆存处,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6.**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猴场会议会址景区)保护措施

在临近风景名胜区区域施工时,在风景名胜区红线侧设置阻隔网围挡,施工时洒水降尘,严格控制洒水量,避免出现地表径流。施工材料运输过程做好防洒漏措施,不得在风景名胜区附近堆放施工材料,防止堆放的材料被雨水冲刷进入风景名胜区;禁止雨天在风景名胜区附近施工作业,避免形成地表径流。禁止丢弃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如土石方弃方、废弃施工材料等)应在每日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统一收集,禁止随意丢弃和洒落随雨水冲刷汇入风景名胜区。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次生裸地及时覆土、还林还草,尽量利用裸露山地,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在山体易滑坡的地方,种植一些根系发达的树种或者块石护坡。

7.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在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设置栅栏阻隔,明确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严禁越界作业。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8.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措施

项目使用林地需完善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及林木采伐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永久占用天然林及公益林部分进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临时占用部分进行覆土恢复植被。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紧邻天然林、公益林边界树立施工警示标牌。 禁止在天然林、公益林内堆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出天然林、公益林范围外处置;临近天然林、公益林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置围挡措施,避免造成天然林、公益林中的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天然林、公益林的影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对风机基座周围植被的恢复,选用当地物种,补偿工程建设引起的植被损失生物量。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兽类惊扰影响。加强防火,保护风电场周边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灌丛、草丛等植被,保护动物的生存环境,加强风电场员工的宣传教育,严禁捕猎、惊扰野生动物。尽可能避开鸟类主要活动区,风机组群之间具备开辟飞行走廊通道;采用雷达监控设备持续监测风场对鸟类的影响,及时观测鸟类动向,在候鸟迁徙高峰期间,遇****风电场附近,采取驱赶措施,必要时应当停机驱赶。风机叶片应当用橙红与白色相间的警示色,风力发电机的机件使用非反光涂料,减少对鸟类的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风电场建成投入运行后,项目自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查道路每天会有少量车辆通行,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产生量少且分散,区内植被覆盖度高,对尾气、扬尘的吸附作用强,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污水主要是升压站管理人员办公及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5m3/d)处理后经站内污水管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5m3/d)沉淀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MBR工艺,1m3 /h)处理后用于升压站绿化、道路洒水及地面清洁,配置储水池(20m3)用于雨期废水暂存。设备检修时产生的机修废水收集后送至****公司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机噪声。加强对机组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检修车辆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风机周边绿化,将风机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风机维护及更换废旧零件产生的废玻璃****公司回收利用,废轴承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铅酸蓄电池、

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10m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废物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2

换热器产线多项数字化应用升级建设

**省-**-**县-****园区

**永红****公司

**怡宁****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省黔南布依族苗族****科技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06度40分36.001秒,北纬26度13分1.758秒;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永红****公司原为**永红****公司,《关于对铝制板翅式散热器等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8月28****环境保护局批复(惠环审〔2015〕25号),年生产铝制板翅式散热器、水冷板、气路板产品35万套。2015年12月24日完成《关于**永红****公司铝制板翅式散热器等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惠环验〔2015〕10号)。2015年12月29日,**永红****公司成立,全权接管铝制板翅式散热器等产品建设项目。2018年3月**永红****公司对铝制板翅式散热器等产品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在原有基础上,新增铝板清洗机5台,新增粉末静电喷涂线1条,年生产铝制板翅式散热器、水冷板产品35万件,2018年4月19日,《**永红****公司铝制板翅式散热器等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保护局批复(惠环审〔2018〕29号)。2019年10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2019年3月,**永红****公司拟对原项目进行易地产能扩建,即在原项目西南侧约260m处新增建设**永红****公司易地产能扩建项目,**永红****公司铝制板翅式散热器等产品建设项目就被分成了一期、二期项目,一期为原项目,二期位于原项目西南侧约260m处。2019年4月,二期项目获得黔南****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永红****公司易地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环审〔2019〕16号),二期年生产铝制板翅式散热器31655件,军用冷板205800件。2019年10月,完成二期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并完成网上备案。2021年10月,**永红****公司对二期项目(**永红****公司易地产能扩建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永红****公司产能扩建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2021年11月11日获黔南州生态局批复(黔南环审〔2021〕378号),新增电泳工序、前处理(钝化)工序、喷漆工序,年产铝制散热器表面处理件30万件/年(折合为标准产品)。2023年9月,完成二期技术改造升级项目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并完成网上备案。

(二)建设内容

本次扩建为进一步拓展民品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永红****公司拟对原项目进行改扩建,涉及工程机械焊接产线升级(新增一台脱脂炉,增加两台CAB炉)、板翅式换热器能力升级(新增散热器5650套/年,新增冷板4350套/年)、数字化检测设备升级、试验测试设备能力升级及换热器制造场景升级,新增实验室,升级改造自动装配机、自动/半自动激光焊机、真空灌注试验台、耐高温炉温测试仪、金相磨抛机、零件免清洗设备、校平机上下料设备、气密试验台、智能工作站等建设。

一期:总占地面积49193m2(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综合厂房(1#厂房),厂房为钢结构+彩钢瓦,1层9m,总建筑面积27808m2,其中:生产车间16800m2,装配发货车间5800m2,办公楼4950m2,食堂600m2;铝制板翅式散热器、水冷板产品生产线1条。

二期:总占地面积20769m2(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综合厂房(2#厂房),厂房为钢结构+彩钢瓦,1层9m,总建筑面积16664.13m2,其中:生产车间7800m2,办公楼2595m2,食堂520m2;铝制板翅式散热器、水冷板产品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产量散热器322050套(其中本次扩建新增5650套);年产冷板247950套(其中本次扩建新增4350套)。

本项目总投资14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1万元,占总投资的5.63%。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已建标准化厂房安装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运输车辆尾气;本****工厂成套设备,不进行喷涂等处理,不产生油漆废气;无装修工序,无装修废气产生。设备安装及调试期间关闭门窗,设备材料运输过程中须进行苫盖,室内勤洒水,通过洒水抑尘。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均为周边居民,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生活管理区,不设厨房;项目只涉及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少量的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已建,进行重点防渗,建筑面积10m2)中暂存,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含油废旧头套及棉纱(危废豁免)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环卫运走,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工人统一处理。产生的包装垃圾经现场施工人员分类收集后外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铝材经脱脂炉烘烤脱脂工序产生脱脂废气,脱脂炉仅在一期使用,仅在一期产生脱脂废气,项目采用三级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限值。

(2)真空钎焊工艺在密封的真空容器罐内进行,不产生焊接烟尘外泄;CAB焊接是在连续输送的保护气氛炉内完成钎焊,不产生焊接烟尘外泄;CAB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本项目共计两台CAB炉,其中一台双室炉,一台单室炉,即共计三个燃烧室(1#燃烧室、2#燃烧室、3#燃烧室),项目采用炉内低氮燃烧,每个燃烧室设一个废气排口,1#燃烧室:低氮燃烧技术+1根15m高排气筒(DA002);2#燃烧室:低氮燃烧技术+1根15m高排气筒(DA003);3#燃烧室:低氮燃烧技术+1根15m高排气筒(DA004)。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0)二级标准。

(3)项目主要采用的焊接方法是真空钎焊及氩弧焊,其中真空钎焊工艺在密封的真空容器罐内进行,不产生焊接烟尘外泄;氩弧焊采用钨极氩弧焊(TIG焊),TIG焊产生少量烟雾及烟尘,采用工业吸尘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焊接过程烟尘进行吸附,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本项目一期食堂设置5个基准灶头,二期设置4个基准灶头,均设置油烟净化器及排烟管道,通过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水封气密测试废水主要来自真空灌注实验台,废水量为一期2.85m3/d,二期2.85m3/d,废水水质较好,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一期:2.4m3/d;二期:1.6m3/d。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铝翅片清洗用水、水封气密测试用水采用去离子水,废水量为一期:1.14m3/d;二期:1.1133m3/d,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产生量为一期:15.12m3/d;二期:9m3/d;;食堂废水产生量为一期:16.8m3/d;二期:12.48m3/d;与生活污水一起经改良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扩建后废水种类和原项目废水种类均不变,仅扩建后增加废水总量。本项目扩建后废水总量为一期:38.31m3/d;二期:27.04m3/d;而项目一期、二期化粪池容积均为42m3,均可处理项目改扩建后的生活污水,且生活污水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项目扩建后继续沿用该改良式化粪池是可行的。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夜间不运行,在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润滑、隔音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冲压油,本项目一期、二期年使用冲压油量为6.12t/a,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49t/a,废清洗剂(一期46.8t/a,二期42.74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8t/a,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原有已建),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2)清洗剂废桶,本项目年使用清洗剂情况为一期:15.3t/a(180kg/桶,85桶/年);二期:8.74t/a(180kg/桶,30桶/年);一期不使用SK-234清洗剂,二期SK-234清洗剂用量为3.84t/a(200kg/桶,20桶/年);每个空桶重量约6kg,则清洗剂废桶产生情况为一期:0.51t/a;二期:0.3t/a,合计为0.81t/a,由清洗剂供应商回收循环利用。

(3)废过滤膜,本项目碳氢清洗机在长时间使用后须更换其过滤膜,废过滤膜产生量为为0.1t/a,由供应商更换时回收。

(4)去离子水制备废物,纯水制备采用过滤+离子交换工艺,本项目过滤介质一年更换4次,每次更换下来的材料约为0.08t。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上门更换后回收。

(5)废边角料,本项目在装配、修剪等加工环节会产生边角残余,预计扩建后产生量约为90t/a,主要为金属铝,****公司回收**再利用。

(6)包装废料,本项目扩建后预计产生量为10t/a,****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7)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可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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