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东凤镇产业及公益配套设施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土地征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东凤镇产业及公益配套设施项目。
2.实施单位:****政府。
3.项目概况:为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及公益配套,提升产业承载力,改善民生福祉,拟建设东凤镇产业及公益配套设施项目(包含创裕路、****电站、**产业项目、同乐三路)。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东凤**乐村、**村、永益村。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电力设施工程、产业园建设等。****政府拟征收**市东凤******联合社、**市东凤镇同****联合社、**市东凤镇永****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4.5356公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4.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政府关于印发**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办公厅转****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港街道广联伯爵6栋304卡
联系人:何工 电话:156****9981 邮箱:****@qq.com
****政府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