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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批复中广核白**邦溪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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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中广核白**邦溪100MW农光
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中广核新****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编制的《中广核白**邦溪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县,主要建设内容:
(一)**一座110kV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100MVA主变压器。
(二)**起于110kV升压站,止于110kV****电站的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529km,**铁塔7基。
二、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公司按照《报告表》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有效控制电磁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即电场强度控制在4000V/m内,磁感应强度控制在100μT内。
四、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电磁辐射防护管理,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并建立管理台账。升压站及配套设施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和环保标准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和处置利用。
六、****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15日
抄送:****生态环境局,白沙黎****执法局,
****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