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686406R/2025-00166 | [ 发文字号 ] | **水利许可〔2025〕55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水利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1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2 |
****水利局****水厂取水工程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提****水厂工程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和《****水厂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水厂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水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市**县仙女湖镇硝厂沟村,2018****水库投入使用后,****水库大坝左岸建设一座泵房,泵房设置2台抽水泵(Q=160m3/h,H=64m、P=45Kw,一用一备),通过浮筒式取水,配套DN200****水厂原水池。《****水务局关于**县仙****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水务发【2018】8****水厂制水规模为2000m3/d,水厂年取水量40万m3,用****开发区的供水。
2021****水厂应急****泵站1****水库(南天湖)东北侧,采用潜水泵取水,水泵(Q=150m3/h、H=60m、P=45Kw,一用一备),**100m3高位水箱及管道用于应急取水;随着厢坝片区的快速发展,其片区用水需求呈上升趋势。2024年5月**县农村饮水安****水厂工程水厂新增一套5000m3/d水处理设备。原2000m3/d水处理设备仍在使用,本工程日制水规模达到7000m3/d,为仙女湖镇厢坝片区(1350.00~1580.00m)居民以及旅游配套设施的供水。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水厂工程水**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同意本工程目前****水库,****水库(南天湖)为补充水源。****水库(在建)建成蓄水后,****水库为主要水源,****水库为备用水源。本工程年取水量128万m3。
取水方式为水泵提水。****水库大坝左岸建设一座泵房,泵房设置2台抽水泵(Q=160m3/h,H=64m、P=45Kw,一用一备),配套DN200****水厂原水池;****水库****泵站1座,采用潜水泵取水,水泵(Q=150m3/h、H=60m、P=45Kw,一用一备),配套DN250管道;****水库建成蓄水后****水厂供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水厂工程水**论证报告》,目****水库水源为主,****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56万m3,扣除水库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库损后,可供水量 37万m3,水厂需****水库为补充水源。****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255万m3,但由于调节库容小仅 15 万m3,扣除水库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库损后,可供水量61万 m3。****水库投入使用后,****水库为主要水源,****水库为应急备用水源。****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214万m3,扣除水库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库损后,可供水量能满足本工程取水水量的要求。
****水库、****水库、****水库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标准,取水水源水质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的要求。
四、退水方式
本工程供水区域居民用水、公共区域建筑用水及住宿人员用水后,污水经管道集中收集,排入**县****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李家河沟。2030年规划水平年,本工程生活区退水总量约2485m3/d,年退水量为53.3万m3。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本工程取水不会改变纳污河段的水体功能,对河段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明显,对下游取水户的取水安全影响很小的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的分析。本工程运行过程中要求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输配水官网漏水量,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和减污工作。
七、取供水计量
你司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设施)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司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特殊情况下,你司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附件:****水厂水**论证报告综合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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