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审批
江西-九江-彭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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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5-12-2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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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2.农村****水库审批

3.取水许可审批(首次申请)

4.取水许可审批(重新申请)

5.取水许可证核发(变更申请)

6.取水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

7.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

8.取水许可证核发(注销申请)

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变更申请)

1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首次申请)

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变更申请)

1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首次申请)

13.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14.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15.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6.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护区外500米内进行地下采矿许可

17.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8.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首次申请)

19.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变更申请)

20.利用水闸工作桥兼做公路审批

21.权限内河道采砂许可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建设及其他活动不影响河道堤防安全、防洪安全;

②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方案;

③有关专家组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评价意见。

3.申报材料

①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实施方案;

②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该第三方的承诺函;

③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申请书;

④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所依据的文件;

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⑥ 现场清理复原承诺文件;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6****3151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农村****水库审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农村****水库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申请单位或个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规范、齐全。

3.申报材料

①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函;

②初设报告及相关附件,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中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概算等有关专项报告和图件;

③项目开工前应完成的前置要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查批复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林业、压矿、地质灾害评估及地震安全评价等审批文件等;

④资金筹措文件、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路建设项目涉及水闸的设计图纸。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农村****水库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6****3151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取水许可审批(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审批(首次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②申****机关职权范围;

③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具体和详尽地告知申请人,有利于申请人正确地提交申慎铅请材料,避免出现需要补正、延误受理的情况。

3.申报材料

①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一份);

④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取水指标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经审查同意的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一式一份);

⑤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材料(一式一份);

⑥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提交建设项目水**论证报告书(表)(一式二份)。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取水许可审批(首次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8****6686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取水许可审批(重新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审批(重新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有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②水**论证报告书审查通过,审查单位已出具审查意见;

③取水工程已竣工验收;

④取水申请标的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要有利害关系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3.申报材料

①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提交建设项目水**论证报告书(表)(一式二份);

③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一份);

④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⑤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材料(一式一份);

⑥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取水指标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经审查同意的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一式一份)。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取水许可审批(重新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8****6686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取水许可证核发(变更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证核发(变更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有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②水**论证报告书审查通过,审查单位已出具审查意见;

③取水工程已竣工验收;

④取水申请标的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要有利害关系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3.申报材料

①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的,应当持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和有关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②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

③取水许可证(已办理电子证照无需提供)。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取水许可证核发(变更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8****6686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取水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②申****机关职权范围;

③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具体和详尽地告知申请人,有利于申请人正确地提交申慎铅请材料,避免出现需要补正、延误受理的情况。

3.申报材料

①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

②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 地下水取水工程,还应当提交包括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等内容的施工报告;

③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④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⑤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⑥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⑦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⑧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取水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8****6686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②申****机关职权范围;

③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具体和详尽地告知申请人,有利于申请人正确地提交申慎铅请材料,避免出现需要补正、延误受理的情况。

3.申报材料

①延续取水申请书;

②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8****6686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取水许可证核发(注销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证核发(注销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②申****机关职权范围;

③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具体和详尽地告知申请人,有利于申请人正确地提交申慎铅请材料,避免出现需要补正、延误受理的情况。

3.申报材料

①取水许可证(已办理电子证照无需提供);

②取水许可注销申请书。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取水许可证核发(注销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8****6686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变更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变更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②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④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⑤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⑥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3.申报材料

①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变更),一式三份;

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表,一式三份。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变更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5****0730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首次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②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④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⑤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⑥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3.申报材料

①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一式三份;

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表,一式三份。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首次申请)

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5****0730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变更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变更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②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明确;

③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协调;

④水土流失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⑤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3.申报材料

(1). 开发区内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①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变更),一式三份;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一式三份。

(2). 其他项目: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一份;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一式三份。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变更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5****0730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首次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②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明确;

③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协调;

④水土流失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⑤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3.申报材料

(1). 开发区内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①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一式三份;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一式三份。

(2). 其他项目: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一份;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一式三份。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首次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5****0730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②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CB50201-94)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③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3.申报材料

①拟报批(或核准、备案)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及审查意见;

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或者防洪规划尚未编制或者批复的,建设单位应当就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的要求或者防洪的要求编制专题论证报告)。 说明: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按照《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 719-2015)进行编制;

③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协议书或情况说明;

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6****3151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②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CB50201-94)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③不妨碍防洪抢险;

④建设及其他活动不影**利工程安全和其他建筑物、设施运行安全;

⑤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方案。

3.申报材料

①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②防洪抢险补救措施和现场清理复原承诺文件:

③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④建设项目涉及工程防洪部分的建设方案:

⑤申请书: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6****3151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水利基建****审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②申****机关职权范围;

③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具体和详尽地告知申请人,有利于申请人正确地提交申慎铅请材料,避免出现需要补正、延误受理的情况。

3.申报材料

①项目开工前应完成的前置要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查批复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取水许可文件(涉及取水的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涉及航道的项目)、压矿、地质灾害评估及地震安全评价等审批文件等;

②资金筹措文件、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③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函;

④初设报告及相关附件,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中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概算等有关专项报告和图件;

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6****3151

10.投诉电话:0792-****50792-****732


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护区外500米内进行地下采矿许可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护区外500米内进行地下采矿许可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申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予以受理。

3.申报材料

①工程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对水工程设施影响及处理分析论证材料及评审意见;

②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③建设项目申请书;

④****工程部分的可研性报告及初步方案。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护区外500米内进行地下采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6****3151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不涉及特别重要不可替代的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②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项目已获批准立项;

③经过有资质咨询单位论证确需占用;

④采用有偿占用的,占用人的有偿占用方案合理,补偿资金落实;

⑤采用等效工程替代的,等效替代工程设计方案已由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完成并经相应机构评估论证。

3.申报材料

①替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有关材料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②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③申请书;

④附件材料 1.建设项目所依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初步设计批文;2.评估机构评定的补偿方案;3.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权属证明;4.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承诺)书;5.替代工程取水许可证。

⑤替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有关材料(报批稿,初步设计报告、图集、概算)。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9****1152

10.投诉电话:0792-****50792-****73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首次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符**河流域综合规划;

②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③不妨碍防洪抢险;

④建设及其他活动不影**利工程安全和其他建筑物、设施运行安全;

⑤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方案。

3.申报材料

①防洪评价报告:

②与有显著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该第三方的承诺函:

③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

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⑤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

⑦控制点位坐标。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首次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6****3151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变更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变更申请)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符**河流域综合规划;

②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③不妨碍防洪抢险;

④建设及其他活动不影**利工程安全和其他建筑物、设施运行安全;

⑤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方案。

3.申报材料

①防洪评价报告;

②与有显著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该第三方的承诺函;

③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

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⑤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

⑦控制点位坐标。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变更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6****3151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利用水闸工作桥兼做公路审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利用水闸工作桥兼做公路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①公路建设对水闸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应说明对水闸安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评价报告应依照水闸安全评价导则规定进行编制;

②公路建设项目涉及水闸的设计图纸应满足水利水电设计规范;

③公路建设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已签订的协议;

④水闸工作桥兼做公路前,应通过技术审查单位审查。

3.申报材料

①经办人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③公路建设项目对水闸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④申请书;

⑤公路建设项目涉及水闸的设计图纸;

⑥影响评价报告技术亩查及复核意见;

⑦处理与第二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政务服务网→**市→部门服务→****审批局→搜索利用水闸工作桥兼做公路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水利窗口。

9.咨询电话

136****3151

10.投诉电话

0792-****50792-****732


权限内河道采砂许可办事指南

此事项是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项(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上报)、设区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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