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缙云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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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22MB1F04330W/2025-****405244 2025-12-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市****公司年产5000副模具迁建项目 **省**市缙**壶镇镇兴工路129号第7号厂房北边第一间 **市****公司 因发展需求,**市****公司重新选址,租用****公司位于缙**壶镇镇兴工路129号第7号厂房北边第一间空闲厂房2700平方米作为生产厂房,企业利用原有设备和新购置盐浴炉、退火炉、立式钻床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5000副模具的生产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年利税100万元。该项****商务局备案(2506-331122-07-02-708182) / 我公司委托****所编制的《**市****公司年产5000副模具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公司审查,确认该环评报告表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策文件,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运营。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市****公司年产5000副模具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分局 缙**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719 传真: ****719

通讯地址:****(**市缙**五云街道**路48号)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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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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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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