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博尔斯达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 | ****开发区玖龙路 7号 | ******公司 | 本项目拟投100万元,****经济开发区玖龙路7号建设博尔斯达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加一套固化烘道及配套附属设备代替厂区现有2#固化烘房,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产品情况不发生变化,现有工程其他生产工艺均不发生变化。 | 1、废气:本项目激光切割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每台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与经电焊工位上方的焊接吸气臂收集的焊接废气、打磨废气一并由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废气经喷粉工位侧吸风方式收集+自带滤芯回收装置回收+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烘房废气经固化烘房进、出口上方顶吸罩收集后、固化烘道废气经固化烘道集气口+进、出口上方顶吸罩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废气经PNCR脱硝装置+SDS干法脱硫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和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除油水洗废水、脱脂水洗废水、磷化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焊丝、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金属边角废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布袋、废滤芯、废粉末涂层、灰渣、除尘灰交由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单位处理,除油废液、除油池池渣、脱脂废液、脱脂池池渣、表调废液、表调池池渣、磷化废液、磷化池池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沾染物、废包装桶、废油桶、污泥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5.****.22 — 2025.****.2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