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2027年103套除臭设施设备和8套负压除臭消毒设备的药剂配备及****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县天华北路15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开发区麓枫路48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维护要求 1.1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除臭维护服务。 1.2乙方必须每月至少一次至使用地点进行除臭设备维护、检查、药剂配送(相关服务可同时进行),检查用户是否有正确操作除臭设备,是否需添置或更换除臭设备药剂,并填写维护记录手册。 1.3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安全性能负责,若发生安全性能引发的各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1.4乙方应保证工作范围内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2.应急处理要求 2.1服务期内,乙方应无条件保证服务的正常运行,如因更换、维修设备, 服务期间产生臭味接到居民投诉,则继续按照考核标准扣分。 2.2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有临时解决方案。 3.人员培训要求 3.1乙方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出具培训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乙方还需就设备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培训地点为除臭设备所在站点。 3.2乙方在服务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设备拆装及寄存 4.1若因站点建设或整改需拆除除臭设备,服务供应商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装拆装,并对拆装设备进行寄存与保管。 4.2站点建设或整改完成后,服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拆除的除臭设备再次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合格后设备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2.人员配置要求售后维修维护成员不低于4人,项目负责人1人,文职人员1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更换的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应等于或优于原设备; (2)要求采用微机(PLC)技术控制系统、液晶显示触摸屏操作界面、手动清洗开关等,所有控制采用自动化、无人化管理设计。 (3)整套智能喷淋除臭设备采用不锈钢壳体,能每天自动开、停机。 (4)智能喷淋除臭系统结合除臭剂处理臭气,能设定喷洒时间、自动配比药剂及间隔时间,参数设定后能自动喷雾。 (5)采用不锈钢或铜质专用防滴漏雾化喷嘴头,能对卸料斗、卸料平**部分区域进行降尘除臭处理,输送管道采用特殊不锈钢或铜质管道连接,管道耐受公称压力必须达到高压泵额定工作压力的2.5倍以上。 4.其他要求植物型除臭药剂要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包装规格:20 公斤/桶,植物液为浓缩原液,稀释比例≥100倍,须确保产品说明书中保质期≥12 个月,使用时在保质期内。 2.在服务期内,甲方可以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随机抽检方式抽****服务站 点的除臭效果是否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排放标准,检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服务费、样品运输费、报告编制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检测结果达不到项目要求,则责令乙方三日内进行整改直至检测结果达标,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县除臭设备药剂及运维项目考核标准》进行处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 2.付款方式: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以维护维修保养服务考核结果为依据结算支付金额。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本服务项目所需的除臭药剂、耗材及办公用品配置等;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设备保养及维护;运维服务中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社保等费用,如一旦中标,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麓谷科技支行(****:430********600000255)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2-10 —— 2026-12-09 五、服务地点 **县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验收要求:本项目验收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执行。 2.验收地点:甲方随机确定。 3.资料验收: (1)按附件:《**县除臭设备药剂及运维项目考核标准》要求执行; (2)乙方应商提供除臭药剂的合格证明材料(如合格证、合格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检验检测报告不合格的,限 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应在合同履行期内根据甲方要求及设备使用情况对需要更换的30台老旧喷淋除臭设备进行更换,更换过程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通常为工作日非高峰时段),并确保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影响垃圾站正常运营;老旧设备拆除后由乙方负责合规回收或无害化处置,乙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因更换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相关拆装、运输及环保处理费用均纳入投标报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拟更换的智能喷淋除臭设备需满足以下技术及参数要求; (1)更换的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应等于或优于原设备; (2)要求采用微机(PLC)技术控制系统、液晶显示触摸屏操作界面、手动清洗开关等,所有控制采用自动化、无人化管理设计。 (3)整套智能喷淋除臭设备采用不锈钢壳体,能每天自动开、停机。 (4)智能喷淋除臭系统结合除臭剂处理臭气,能设定喷洒时间、自动配比药剂及间隔时间,参数设定后能自动喷雾。 (5)采用不锈钢或铜质专用防滴漏雾化喷嘴头,能对卸料斗、卸料平**部分区域进行降尘除臭处理,输送管道采用特殊不锈钢或铜质管道连接,管道耐受公称压力必须达到高压泵额定工作压力的 2.5倍以上。
(一)日常维保: 1.设备必须有巡查维保、药剂配送记录本,巡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并详细登记设备的运行状况、故障情况、巡查时间和巡查人签名和相关图片证明。 2.设备需经常保养,保养内容必须包括清洗擦拭设备外表、清扫调整电器控制系统、清理灰尘杂质、疏通管道系统、检查调节各指示仪表与安全防护装置等。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随时为设备使用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指导。 (二)设备维修: 1.为保证项目 24小时正常运行,需配备巡查维修专用车辆。其中能装载 2 米长楼梯车辆一台。每车都有专车工具,及配件。公司常备配件不低于一周的使用量。中标人必须针对采购人各种不同品牌、型号的除臭设备备足相应的零配件, 确保维修顺利进行。提供的零配件必须与设备原配件规格、型号、材质一致,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配件维修更换记录在服务工单上,公司客服文员专门发放、汇总登记、盘点。 2.巡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必须提供现场维修,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 2小时,小故障 8小时内修复,大故障 24小时内修复。特殊时期(采购人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加派人员紧急抢修。设备如需返厂维修,中标人必须先行提供备用设备。现场维修不得干扰或影响站点的正常工作,维修前必须先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后报送相关材料给采购人。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若因站点建设或整改需拆除除臭设备,乙方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安装拆装,并对拆装设备进行寄存与保管。 2.站点建设或整改完成后,乙方应按采购人要求将拆除的除臭设备再次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合格后设备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6)履约验收标准:1.验收要求:本项目验收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1)按附件:《**县除臭设备药剂及运维项目考核标准》要求执行; (2)乙方提供除臭药剂的合格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或检验检测报告不合格的,限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 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限期整改并经甲方认可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乙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质疑。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使用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瑕疵、与设备原配件规格、型号、材质不一致等)配件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乙方整改仍不合格的,乙方按本季度服务费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费用中扣除。 4.乙方提供的除臭药剂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配备相应的合格证书,乙方提供不合格的除臭药剂的,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项,乙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乙方应按本季度服务费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费用中扣除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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