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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新区削峰填谷储能第四批设备采购(第四次)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高新区削峰填谷储能第四批设备采购(第四次)》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问题1: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答。
问题2:关于******公司****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受益人已****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省****公司、******公司执行案件【案号:(2025)渝0192执8728号】,2025年11月20日立案,执行标的312726元。
区区30多万的索赔,执行立案已经近一个月,加上前面的诉讼过程,这笔索赔的期限至少在半年以上,由此可见******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公司目前的资信状况所出具的保函能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