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智能样本取样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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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智能样本取样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区金洲北路15号1号楼2层 880,000.00元 82.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合同包1):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临床检验设备 智能样本取样系统 智能样本取样系统 阿美龙 Fit-Ten、SCS MAX、PU-16B 1 800,000.0000 800,000.00
1-2 其他医疗设备 纯水机 纯水机 **玛 TRD-600DI 1 80,000.0000 8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良
评审专家: 李阳 、 孙丽清 、 黄冬菊 、 何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费率标准1.5%,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不含)的收费费率标准1.1%;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帐、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③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分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1:1.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7家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其中,**省****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故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6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电子邮箱:****@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市**县甘蔗街道昙石**大道123号

联系方式:****215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0591-****8520分机8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林霞、胡奇龄、郑淑明、高梦思

电话:0591-****8520分机8622

****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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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智能样本取样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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