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锦绣大道东延(巢**路-S105)等7个工程设计咨询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锦绣大道东延(巢**路-S105)等7个工程设计咨询招标文件补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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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9条约定本项目招标范围1标段包含锦绣大道东延(巢**路-S105)工程,2标段包含魏武路(新G206—谭岗路)工程。锦绣大道东延(巢**路-S105)工程与魏武路(新G206—谭岗路)工程均包含涉铁段,根据以往公路设计咨询项目咨询惯例及涉铁段审查程序的特殊性,公路涉铁段均不纳入工程设计咨询范围,咨询单位仅对项目非涉铁段进行设计咨询。
请问:锦绣大道东延(巢**路-S105)工程与魏武路(新G206—谭岗路)工程所含涉铁段是否也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答:是。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2.2(2)条,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表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颁奖文件和对应奖项的合同扫描件。并且,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获奖设计项目(或技术研究课题)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因各省市地区的公路项目设计合同模板存在差异,合同扫描件中不一定能够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信息。
建议补充“**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查询截图作为附件材料,以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获奖设计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答: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规定:(1)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 项规定。(2****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请问:如第3.5.2 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点(合同签订时间、设计内容、工程总投资额、里程及道路等级等)的,是否可以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答:可以。
4.本项目招标文件P3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请问: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牵头单位为设计企业,该设****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其企业名称和资质与名录内相应企业的名称和资质完全相符;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无勘察资质企业信息,我方联合体成员为勘察单位,故无法查询勘察资质企业信息,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材料,此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均须满足此条要求。招标文件中业绩,人员,奖项,信用评价等未明确要求均须提供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政务区**路55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2248
招标代理:****集团****公司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58、****3831
2025年12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