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新**清江桥乡等3个乡镇连河村等2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第1标段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2日
各潜在投标人:
**省**市新**清江桥乡等3个乡镇连河村等2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第1标段于2025年12月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机器管模块化招标文件内容对项目经理加分业绩进行优化,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与更正:
更正内容一: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
“2.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1个,要求近3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50%(不高于50%);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441.87万元的业绩;”。
现更正为:
“2.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1个,要求近3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 50%(不高于50%);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3年完成过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441.87万元业绩或水利工程业绩。
上述"合同金额"是指:水利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农田工程业绩的单个合同金额或多个不重复合同累计金额。
更正内容二: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1 月7 日 9 时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未下载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地 址:**省﹒**市﹒新**﹒新**金石镇**一路91号
联系人:林伟
电 话:152****21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塔区状元洲街道资**路状元府邸和府9楼
项目负责人:朱逸飞
项目组其他成员:罗伟、尹小英
电 话:151****9758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辖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农业农村局/**省**市宝庆中路340号
电 话:073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