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基地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基地提升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基地提升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6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基地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基地提升工程已由**市**区数据局以通数据投审〔2025〕1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区**街道**村。 2.1.2 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围栏工程、安装工程、废水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944.84元。 2.1.4 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醒: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注册地为**省内的企业,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照各自省份规定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标书代写 3.4 ****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投标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⑵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⑶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工程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至 2026年1月6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5.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 http://ggzyjy.****.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 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联系方式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 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 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 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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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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