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3:
| **** | **市**区大寺路54号4层(自编号:238号) | 495,000.00元 | 98.86 |
合同包3(潘太克斯内窥镜维保服务):
服务类(****)
| C****0500 | C****0500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医疗设备维保(潘太克斯内窥镜维保服务) | **** | 供应商提供潘太克斯电子鼻咽喉镜11台(含 VNL-1570STK型号4台、EB-1830T3型号4台、EB-1575K型号1台、EB-1170K型号1台、FB-15RBS型号1台)等。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有违反合同要求或执行合同不力的,采购人将依据维保服务考核细则(响应本条即视为响应维保服务考核细则,供应商若有无法满足的须逐条列出)进行考核扣款或取消合同。 | 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后,技术功能参数须与原机数据相符合等。 |
霍英、樊学良、向顺禄、曹莉、简国忠、周强(采购人代表)、杨明霖(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各包供应商支付,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0.8%,500万以上收费费率为:0.45%。注:在代理服务费开票之前,请申请人仔细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将此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财务部的指定邮箱****@scwzzbdl.email。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3: 0.5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200003573[2025]00271;
2.采购品目:C****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3.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183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2、第二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366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3、第三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549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4、第四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732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5、第五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915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6.60%
6、第六次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第1095天支付1次,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7.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本项目包1最高限价(元):5,100,000.00;包2最高限价(元): 2,580,000.00;包3:最高限价(元): 507,000.00;包4:最高限价(元): 1,350,000.00
9.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10.本项目中标日期:2025年12月22日。
11.获取投标文件供应商家数:18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家数:3家.
名称:****
地址:四****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028-****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李章田;028-****6608-88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章田
电话:028-****6608-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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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