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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高新区郭吴村**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安开文〔2025〕70号)文件批准,我局于2025年12月19日依法解除2025年6月24日颁发给****开发区****管理局****执法局)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编号:****),依法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土地使用权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公告废止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