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居民饮用水安全,依据相关规范与要求,****在2025年第四季度对**县部分城市饮用水开展了严格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监测概况
本次监测覆盖出厂水与末梢饮用水,旨在全面把控城市供水水质情况,让居民放心用水。2025年10月13****中心****水厂净化站、二水厂净化站进行出厂水抽检,同时****一中、师大附中、民族中学、****政府、县卫健局、**云瑞牛肉馆进行采样检测。
二、检测依据及标准
本次检测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23)开展,各项指标评判均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为准则。
三、监测结果
(一)出厂水
经检测,县一水厂净化站菌落总数2CFU/mL,高锰酸盐指数0.52mg/L,二氧化氯0.27mg/L;二水厂净化站菌落总数3CFU/mL,高锰酸盐指数0.68mg/L,二氧化氯0.25mg/L;县一****水厂净化站各项指标(附件1)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2版要求,出厂水水质达标,能够为居民提供安全的原水供应。
(二)末梢饮用水
末梢水样品针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消毒剂余量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附件2)显示,县一中、师大附中、民族中学、****政府、县卫健局、**云瑞牛肉馆等监测点采集的样品,各项指标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范,****水厂输送至居民终端的水,在水质上依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饮用标准。
四、总结与建议
2025年第四季度**县部分城市饮用水监测结果表明,出厂水和末梢饮用水水质均达标,居民可放心饮用。但为持续保障饮用水安全,建议相关供水部门加强水源地保护,定期维护供水设施,严格把控水处理环节;同时,卫生健康部门也将持续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与覆盖范围,守护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1.****水厂出厂水水质信息(第四季度)
2.**县城市用户水龙头水(末梢水)水质信息(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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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