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我局拟****煤矿瓦斯地面抽采治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3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 1、建设项目名称 | ****煤矿瓦斯地面抽采治理项目(一期) |
| 2、建设地点 | **省**市**市盘江镇 |
| 3、建设单位 | **** |
| 4、环评编制单位 | ******公司 |
| 5、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项目,位于**省**市**市盘江镇,共4个井场,其中盘丛1井场和盘丛2井场位于打牛山村,盘丛3井场和盘丛4井场位于茅坪村,项目盘丛1井场占地面积3301.39m2,盘丛2井场占地面积4303.86m2,盘丛3井场占地面积3656.7m2,盘丛4井场占地面积4669.73m2;建设单位为****。 本项目为煤层气**勘探,拟在盘关****煤矿范围实施4个煤矿瓦斯井组共16口井,其中1口井为复产井,盘丛1井场平台内**4口井(盘丛1-X2井、盘丛1-X3井、盘丛1-X4井、盘丛1-X5井),盘丛2井场平台内**4口井(盘丛2-X4井、盘丛2-X5井、盘丛2-X6井、盘丛2-X7井),盘丛3井场平台内**4口井(盘丛3-X2井、盘丛3-X3井、盘丛3-X4井、盘丛3-X5井),盘丛4井场平台内**3口井(盘丛4-X2井、盘丛4-X3井、盘丛4-X4井)并重新测试已封井的原YP-1井作为盘丛4-1井。盘丛1~3井场平台所利用的场地属于**盘江煤层气****公司承建的煤层气增储储层改造及分异化排采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场地(对应该项目中的1~3号井场,1~3井场平台井场均已拆除其设施,原井口均已封闭并拆除,场地尚未开展生态恢复措施);盘丛4井场平台所利用的场地属于**盘江煤层气****公司承建的盘江**煤层气勘探开发工艺技术与工程试验项目场地(对应该项目中YP-1号井场,原YP-1号井场现已拆除其设施,原YP-1井安装封井器,其余设备将拆除搬迁,场地已完成场地迹地恢复,目前已完成复耕复垦,原YP-1井已完成钻井及压裂工程,但尚未测试,本项目仅对原YP-1井(盘丛4-1井)进行测试)。 项目属于煤层气勘探,不涉及开采、地面集输、净化处理工程,勘探后若该点位具备工业抽采价值,则在井口安装封井器,其余设备将拆除搬迁,并对井场废弃物进行**化利用,禁止“以探代采”;若该井不具备工业抽采价值,则将井口用水泥封固并进行完井后的完井设备搬迁工作。项目属于煤层气抽采试验项目,本次评价仅包含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和压裂测试工程,不涉及开采、集输等后续工程,后续开采、集输等工程需另行办理环保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本项目钻前工程约1个月,钻井工程约8个月,压裂测试工程时间约15个月,总工期24个月,4个平台同时开展钻前工程施工,后依次实施钻井工程、压裂工程作业,施工工期计划时段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
|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4个平台共用一套钻井设备,钻井时序依次为盘丛1井场、盘丛2井场、盘丛3井场、盘丛4井场,钻井施工结束后逐一进行压裂测试,压裂顺序与钻井施工顺序一致。钻井工程:由30名专业人员(4个平台依次进行钻井作业)组成,为24h连续作业;压裂测试由30名井下压裂作业专业人员组成,仅白天施工,夜间不作业;4个平台均分布于**市**市盘江镇茅坪村和打牛山村,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现场管理技术工人及部分施工人员租用周边茅坪村和打牛山村民房作为住宿设施。 (一)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包括钻前工程废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压裂返排液、初期雨水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钻前工程的废水主要来自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废水采用废水罐暂存,循环利用于洒水抑尘,不排放。钻井阶段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和洗井废水(4座井场平台分别设置5个60m3的废水罐,共计20个,主要用于收集暂存钻井废水和洗井废水,后续工程回用配置压裂液和储存压裂液),钻井废水主要包括**钻(或预水化膨润土钻)、水基钻产生的钻井废水以及钻具等设备冲洗废水,项目设置有泥浆循环系统和清洁化操作平台,钻井废水经预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完井后采用**对套管内壁进行清洗,产生洗井废水,洗井废水经预处理后上清液循环利用,不外排。钻井结束后对设备、钻具进行冲洗清洁,减少设备附着的泥浆量,各平台设备清洗废水经各井场内的积液池(兼做事故池,单个平台设1座容积为300m3的积液池,共4座,主要用于钻井及压裂期间的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的暂存)收集处理后作为各平台后续的压裂液配制用水。本项目第一个平台第一口第二段井压裂返排液出井后经分离后由压裂液罐(设有压裂液罐4个,总容积800m3,单个容积200m3)收集暂存后用于下一口井压裂液配置用水,最后一口井压裂结束后剩余压裂返排液用于其余平台压裂作业,压裂返排液优先回用于平台内气井或其他平台的气井,回用不完可委托专业运输服务单位利用密闭罐车运至**松河****公司****处理站(环评批复为环审〔2005〕1008号,建成规模为32400m3/d,****处理站采用沉砂、曝气、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实际运行规模约8065m3/d,剩余约24335m3/d,已签协议)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 施工期间4个平台均设置初期雨水池(单个平台设置1座,容积为10m3),用于收集各场地产生的初期雨水,压裂阶段及之前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可作为钻井泥浆调配用水和压裂液配制用水,不外排。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容积为60m3)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作农肥回用,过剩污物委托环卫部门以吸粪车定期清运。 (二)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场地平整及材料、设备运输时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以及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测试放喷废气。 钻前基础工程施工废气主要为钻井设备安装,施工作业量小,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施工,通过洒水降尘、选用优质燃油及开阔的大气环境稀释后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很小;干燥天气采取定时洒水,车辆运输产生的路面扬尘少,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若有使用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地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施工场地场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放喷废气主要采用地面灼烧处理,测试放喷管口高为1.8m,禁止直接排放;采用短火焰灼烧器,修建放喷池(4座3.5m高20m3防火砖放喷池,单个平台设置1座)及挡墙可减低辐射影响,放喷池内层采用耐火砖修建,燃烧池地势空旷;采取上述措施后,煤层气排放满足《****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2-2008)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及《****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 21522-2024)。 项目使用柴油发电机时排气烟度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及修改单中的要求,柴油储罐储存量较少,柴油采取密闭储存,转移及输送过程进行密闭,开展泄漏检测,加强设备检修等,井场内柴油储罐区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 (三)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施工过程中装载车、挖掘机、吊车、钻井设备、泵类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钻前工程不涉及大型机械设备参与,仅涉及简单构筑物建造,噪声影响较小,尽量选择合理的施工时间,作业时间可尽量避开周边居民午间休息时间,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钻井和压裂阶段采用网电取代发电机;柴油发电机仅作为备用电源,在钻进设备选型时选取高效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垫层和阻尼涂料,泥浆泵等高噪声源置于钻井平台内,基础安装减振垫层;压裂放喷阶段对放喷口附近居民实施临时撤离,并对距放喷池300m范围内进行临时警戒,严禁居民靠近,测试放喷时间一般为3小时,待测试放喷结束后返回;采用将气体通过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内点火,通过放喷池的屏蔽作用,有效减轻了放喷噪声和热辐射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钻孔施工昼(夜)场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项目各平台周边50m范围内均不存在声环境敏感点,拟对各平台井口周边100m范围内居民民房进行赔偿拆迁或征用,并在钻前工程阶段完工前完成拆迁或征用工作,敏感点声环境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钻井岩屑、压滤泥浆滤饼、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有井场内产生的废油,另外井场作业人员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 钻前施工土建开挖带来的表土设置集中临时堆存点堆存,完井后用于场地复垦和积液池等回填用土,钻前工程挖填土石方量能在场内自行平衡,临时堆放场设置挡土墙,同时应利用土工布或塑料膜遮盖的方法来减少水土流失;废包装材料指各类原辅材料的包装袋和盛装桶,在井场内集中收集后,由原材料供应商回收;施工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场镇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钻井岩屑及失效水基钻井液、污泥、废油。一开钻井岩屑未受污染,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后回用于后期场地平整;设置1套水基钻井岩屑收集系统(6个5m3的岩屑罐,贮存周期为5d,暂存区面积12m2)水基钻井岩屑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第三方单位综合处置;钻井废水和洗井废水在沉淀过程中底部沉积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与水基钻井岩屑一起交由第三方单位综合处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以4个200L收集桶分别集中收集单个平台内废油,暂存每个平台设置的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压裂阶段主要产生压裂液沉淀污泥,在返排初期,返排液可能夹带少量的固相颗粒,具有前期多后期少的特点,放喷结束后固相颗粒沉淀于放喷池底,主要为压裂阶段压入地层的支撑剂(石英砂)以及煤层气层随气体带出的少量砂砾,这部分沉淀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后期放喷池生态恢复时,直接用于放喷池底固化回填。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钻前施工占地、表层土破坏影响;钻井、储层改造阶段产排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临时占地恢复等。 钻前工程阶段盘丛4井场平台土建开挖阶段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禁超界开挖,避免造成较多植被破坏,尽量少占农耕地,盘丛1~3井场平台尽量利用原1~3号井场场地尚未恢复的场地,尽量控制对周边区域的扰动;井场构筑时,表面铺一层碎石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围修临时截排水沟、井场挡土墙,表土临时堆场主要采用临时措施保持水土。即对表土边坡进行平整,采用彩条布进行遮盖、设置围挡、修建排水沟;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保护力度;进行植被恢复,改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钻井和压裂作业阶段严格落实清洁化生产工艺,及时收集处理钻井过程中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或不排,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对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及时采取复耕复种等生态恢复措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缩短临时占地周期。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并争取土料随挖、随填,减少堆土裸露的时间,对弃土场的弃渣进行遮盖处理,以避免因降雨直接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中相关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编制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旨在就项目施工建设对基本农田的破坏影响提出减缓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道路、施工场地、井场选址、管道选线,施工便道应避开基本农田设置,减少对基本农田的占用。 (六)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项目各个建设工程单元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需进行防渗处理,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渗区为含钻井设备区域、压裂设备区域、危废暂存间、不落地随钻处理系统区域、积液池、油罐区、压裂液罐区集油池区域;材料堆场、岩屑堆棚、井场四周清污分流截排水沟和雨水池、进场道路、办公生活区等为一般防渗区。 二、完井期污染防治措施 完井期施工活动主要包括闭井,井场地面设施拆除及地表杂物清理。闭井期污染主要表现为扬尘污染,地面设施拆除和井场清理过程产生的少量固体废弃物。 若确定井下有开采价值时,工程将进入地面采气阶段,则交由后续开发单位完善永久占地手续和实施道路边坡修整和硬化作业,放喷池、废水池等填方区填方处置后进行生态恢复,并将耕作层土壤覆盖在表层。工程施工完毕后,将对井场内不能为后续抽采测试作业所利用的设施和建筑全部拆除,并对临时用地进行回填和土地复垦,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恢复土地到原利用状态。 若确定井下无开采价值时,则对井筒实施封井作业。原则上,井场设施须拆迁回收,设备基础、构建筑将拆除,井场土地平整和生态恢复,放喷池、废水池等填方区填方处置后,方可撤场。搬迁前钻后污染物应得到妥善处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放弃的井场应尽可能地恢复其原来的土地利用状况或者按土地承包人的意愿转换土地用途(如保留水泥硬化地面作为谷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