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5年12月
**市**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村改造专项借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市**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市**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为安置房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4345.22平方米,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96794.8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约135803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控高需同时满足机场限**求。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包含6班幼儿园、****中心、综合管理用房、司法所、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厅、社区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室、小区游园、****服务站、****委员会)、快递送达设施、可回收物便民回收点、农贸(肉菜)市场、公共厕所、雨水调蓄设施等。(备注:以上建设内容****管理部****管理部门批复意见及建设单位需求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市**区**镇莲山路以西、三东大道以北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市**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修与安装工程。
本项目中标后,支持中标人采取共保模式承保,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5〕1180号)及《**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号)的相关规定组建,中标人须为共保体的主承保单位。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及时向招标人报备。
2.2.3保险服务期限:
**市**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工程建设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限期为两年;(3)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算,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装修与安装工程责任期为2年。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若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文件更新对保险期限的要求,以新发布的保险期限要求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7,104,476.9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银行****委员会或****总局及其分支机构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公司。****事业单位登****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公司公章)。
3.3投标****银行****委员会****管理局批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银行****委员会或****总局及其分支机构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公司的营业****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credit1.****.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标书代写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 12 月 23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01 月 12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 12 月23 日 00 时 00 分至2025年 12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本项目投标登记采用全程线上电子登记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的扫描件(按下列排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封面格式按附件要求)发送至邮箱:****@126.com进行投标登记,原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负责人)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招标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时递交,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 0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至14时 30 分(**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 01 月 13 日 14时 30 分 (**时间)标书代写
5.3开标地点:****(地址:**市**区**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环节。标书代写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镇两龙路38号之二十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20- ****514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联 系 人:戚工
电 话:020-****3274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市**区**镇两龙路38号之二十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20- ****5146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单位名称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
2025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市**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 投 标 人 资 料 |
投标单位名称 |
文件价格(元) |
500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 |
邮箱(E-mail)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