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文体设施综合建设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资格预审”的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由 **** 委托 ******公司 拟招标的 **县文体设施综合建设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资格预审[项目编号:****] 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补遗说明对资格预审文件作出如下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1.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的申请人须知内容不完整,现已补充完整,请以最终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2.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的申请人须知的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号“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六、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满足《**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021﹞281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关键岗位配备及要求如下: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质量员1名,劳资专管员1名,资料员1名(可兼任),机械管理人员1人(可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任) 。现变更如下:
六、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满足《**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021﹞281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关键岗位配备及要求如下: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质量员2名,劳资专管员1名,资料员1名(可兼任),机械管理人员1人(可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任)。
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1条款号:施工方案编制应精简、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页以内。
4.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的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的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3条款号评分标准“施工方案部分评分标准”现变更如下:
施工方案部分评分标准(40分)(注:申请人在编制施工实施方案时,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要求内容具有针对性,A4版面控制在300页(不含)以内。)
此次变更不影响申请人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故不延迟开标,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申请单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重新下载,并以最新下载的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为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双方共同承担,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招标人:****
地 址:**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
联系人: 黄工
电 话:0898-****6678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五楼502、503、504号
联系人: 杜工
电 话:028-****3762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