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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拟对****废旧钢铁回收加工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12月22日 - 12月24日(3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绒欣
联系电话:0317-****1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1 | ****废旧钢铁回收加工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改造项目 | **** | **省**市****镇苗庄子村村南 | ******公司 |
****审批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