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件3.5-5吨重载无人叉车等无人装备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司受****(招标人名称)的委托,就年产1000件3.5-5吨重载无人叉车等无人装备项目(EPC)(招标项目名称)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件3.5-5吨重载无人叉车等无人装备项目(EPC)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4日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开发区繁华大道12600号
投标报价:****5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30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36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项目经理:李傲晨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50000.00元
地址:**省**市义****公司办公楼206室
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30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36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项目经理:胡姝妹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50000.00元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
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30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36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项目经理:杭斌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4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联系电话:180****3312。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