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2日我局拟对奈****公司《奈****公司年开采15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197****中心三楼生态局窗口)
通讯地址:**青**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奈****公司年开采15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扩建项目 | **自治区**市**青**镇得力营子村、小城子村 | 奈****公司 | **名赫****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面积0.0537平方公里(53700平方米),项目为扩采,由原开采0.5万立方米/年扩建至15万立方米/年,原有采矿方式不变。拆除现有工程年破碎0.5万m3矿石设备,购置破碎生产设备1套,车间依托,**输送密闭廊道,危废暂存间1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3.0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工程活动范围,规范采矿行为,减少挖方、填方量,加强**范围内植被的养护,减少工程占地及植被损失。施工完毕后,对进行植被恢复的场地覆盖表土,及时绿化。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物料露天堆放采用苫布遮盖、堆料场建设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抑尘,厂区道路硬化、道路两侧绿化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破碎、筛分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采用密封廊道,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废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处理厂处理。 4、噪声。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同时对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降噪措施。 5、固废。剥离土石回填,除尘器产生的集尘回填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按着绿色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要求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对项目实施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并注意开采过程中边坡的稳定性,确保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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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