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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市、**区储能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推进区域能源结构调整,拟对《**市**区****单元(**市**区**溪片区村镇工业集聚区片区统筹与单元规划)04街坊地块开发细则》进行调整,并根据《**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内容,支撑片区开发建设管理。现已形成《****单元(**市**区**溪片区村镇工业集聚区片区统筹与单元规划)04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局部调整(公示稿)》(以下简称《局部调整》),为进一步维护城市规划的公平性、公正性,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上级其他有关规定,现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事项
《****单元(**市**区**溪片区村镇工业集聚区片区统筹与单元规划)04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局部调整(公示稿)》
二、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意见或建议必须于2026年1月20日前以书面或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反馈给**市**区****,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局部调整》,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市**区****
电话:0768-****258
电子邮箱:****@163.com
四、公示资料
《****单元(**市**区**溪片区村镇工业集聚区片区统筹与单元规划)04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局部调整(公示稿)》
《****单元(**市**区**溪片区村镇工业集聚区片区统筹与单元规划)04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局部调整(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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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