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会员休息室**盘活**邀请公告
******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地服”)就南航所属**机场地面区域南航会员休息室开展商业化运营**,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容及项目简介
本次**主要围绕南航所属**机场地面区域南航会员休息室展开,以公开选优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寻求行业内规模较大、品牌较优的**商,开展深度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建共享、旅客服务产品开发、品牌联合、产品展示及体验等。
(一)项目简介
**南航地****集团****公司。主要为南航系、卡航、俄航等国内、国际知名航空运输企业提供在京航空地面服务,覆盖值机、登离机、行李、站坪客货运保障、机上勤务等“全链条”业务的专业化、国际化航空地面服务企业。地理位置优越、服务**丰富、服务品牌突出,在**大**际服务航班量及旅客量超过总量的50%。
本次商业**的线下场景主要围绕南航所属**机场地面区域南航会员休息室展开。
重点区域为2号休息室,休息室简介如下:
1.位置:****机场航站楼国内出发二层B指廊端。
2.面积:占地面积约1713㎡。
3.接待能力及服务旅客类型:可同时容纳近300人候机休息,主要接待南航系两舱旅客、会员旅客及**客户会员等。
4.功能及设施:设公共休息区、私享休息区、就餐区、酒吧区、按摩区、商务区、母婴室、淋浴间、儿童天地等。
(注:以上仅为休息室信息介绍,不代表最终提供**,具体业务内容根据后续签署业务合同确认。)
(二)**须知
1.**方式:根据**商提供的**盘活**方案,双方谈判决定,前期签订**备忘录,后期研究推进深度业务**事宜。
2.**商个数:1个
3.**期限:3-5年
4.信息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2日
5.公告信息披露期:公告发出之后3个工作日
6.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二、**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被责令停业、监管、破产等情况,近3年内无经营活动违法记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内容截图。)
3.拟用于本次**的产品或品牌,如非**商自有,须提供相应授权书。要求品牌形象健康、行业内外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强。
4.****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
三、**商遴选原则
信息披露期内仅有一名意向竞商方的,由招商方与意向竞商方确定是否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竞商方的,综合评议**方所提供**方案的全面性、**收益情况、品牌影响力等维度综合评估选择。
(一)**方案。**商提供的**方案应全面、详实,包括但不限于**模式及**场景描述、**品牌或产品清单、**投入**明细、**推进计划、财务及结算要求等内容。
(二)收益情况。本次**应为我方带来较为显著的收益提升,可包括盈利提升、成本优化等方面。
(三)品牌形象。央企、国企、南航集团成员企业、集团扶贫**供应商、上市公司、持有“中国驰名商标”****行业协会颁发的头部企业、领军品牌等权威认证企业优先。
四、**程序
(一)公开报名。在南航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开报名。
(二)潜在**商筛选及资格预审。对报名**商资质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三)谈判选优。具体**方式、****及投入、**期限等以双方谈判商洽结果为准。
(四)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条款以具体项目情况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料要求
1.请按照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中各项内容提交报名资料;
2.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涉及的各类资质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表中各项文件务必提交齐全;
3.将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及各项报名资料统一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包装封面上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以上信息请打印后,贴在密封件上并加盖公章);
(二)资料递交
报名地址:**市**区**南航城1号楼
收件人:******公司
联系电话:134****0757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快递邮件报名均可。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六、报名结果
**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证明通过审查且合格后,**南航地服将发送邀请函,报名人在接收到邀请函的1个工作日内需反馈邀请回执,确认接受邀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接受邀请的申请人将成为潜在**商参与后续评审。未通过审查的**商不再另行通知。
本品牌**项目相关告示文件由******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