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主题分类 ]其他 | |
| **** | [ 发文日期 ]2025-12-22 | |
| 有效 | [ 文 号 ]||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699
传真:0912-****990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河滨路)
邮编:719499
|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 关于**县****公司 **兰炭废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批复发〔2025〕32号 | 2025年12月22日 |
| 2 | **** 关于**县万****公司兰炭废水、废气治理及配套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批复发〔2025〕33号 | 2025年12月22日 |
| 3 | ********集团有****煤矿历史遗留矿坑煤矸石用于矿坑回填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批复发〔2025〕34号 | 2025年12月22日 |
| 4 | ********集团有限公司**县秦家沟历史遗留矿坑煤矸石用于矿坑回填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批复发〔2025〕35号 | 2025年12月22日 |
| 5 | **** ****集团有限公司**县枇杷沟村2号坑历史遗留矿坑煤矸石用于矿坑回填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批复发〔2025〕36号 | 2025年12月22日 |
****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