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
1、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县人防大楼楼顶中央空调外机迁移项目,该项目****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25〕4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比选人委托比选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现邀请**凯****公司、湘西小黄鸭****公司、湘西****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本次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县人防大楼楼顶中央空调外机迁移项目;
2.2、建设地点:**县沱江镇虹桥中路;
2.3、迁移内容:迁移30XA/XQ中央空调外机3台,10kv****电站1个,消防排风排烟设备1套及楼顶恢复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及合同约定执行;
2.7、比选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文件及比选价清单为准;
2.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须具备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严重违法失****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n/zhixing/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结果)。
4、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或电器设备维修,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1投标确认函(见附件1)、2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1-3项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30至下午5点(**时间)在****(******创业园大楼3楼众创空间C区004室)现场领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澄清答疑方式。比选人对比选文件、比选价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至被邀请投标人方式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县沱江镇虹桥****改革局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投标邀请书第4.1款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5.3、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6、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标书代写
7、其他补充
详见比选文件。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凤****服务中心
地址:**县沱江镇虹桥中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43-****991
邮编:416000
代理机构:****
地 址:******创业园大楼3楼众创空间C区004室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0****0007
附件1
邀请 确认 函
凤****服务中心:
****:
我******公司已收到贵单位发布的比选邀请书,并确定参加**县人防大楼楼顶中央空调外机迁移项目比选活动。
特此确认!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