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屏山县2023年至2024年度政府消费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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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要求,**县经商科信局立即落实相关审计整改意见,目前已按要求进行了严格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基本情况

为激发消费潜能,提振广大消费者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县在2023年积极开展**消费补贴系列线下活动;2024年开展“蜀里安逸﹒乐购**”“**县首届和美乡村文化节暨乡村购物节”等线上线下派发消费券活动,线上消费券在“海狸拾袋”平台发放。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消费券政策执行情况方面

1.消费券发放监管缺位,导致线下重复领取消费券1.02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2025年县经商科信局制定了《**县消费券发放管理办法》,明确消费券抢领规则,每个季度定期查看消费券领取和核销数据,确保消费券发放公平公正,切实发挥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用。

2.消费券政策执行存在偏差,未实名登记发放消费券2.5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一是2025年县经商科信局已优化消费券发放与核销方式,制定了《**县消费券发放管理办法》,明确消费券抢领规则。二是2025年初通过比选确定线上通过“海狸拾袋”平台,线下通过“i**”平台进行消费券的发放与核销工作,通过平台均实现实名登记。三是加强对商户、发券、核券人员的培训,建立定期抽查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确保线下消费券发放环节合法合规,对不合规的问题及时纠正偏差。

3.未严格执行文件政策,特定人群未实名核销消费券26.22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为杜绝线下消费券脱离监管问题,2025年以来,**县已不再发放实体线下消费券,线上、线下消费券均通过线上平台发放,均已实现实名登记、实名领取、实名核销,确保消费券核销有迹可循,从而杜绝线下消费券脱离监管的风险。

(二)消费券发放和核销情况方面

1.消费券面值设置不合理,引发预存消费券现象。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一是2025年线上消费券具体面额均已按照市级部门要求进行设置。二是县经商科信局已出台《**县消费券发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券使用要求,避免因用户用不完券预存的现象。三是在本年度一、二、****商务局的消费券发放情况总结中均说明“餐饮消费券面额过大,无法惠及带动更多消费者”的问题,并建议“适当调低餐饮消费券面额,增加发放数量”。

2.商户存在违规代抢代核销消费券行为,涉及金额0.16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一是县经商科信局已出台《**县消费券发放管理办法》,明确商户违规代抢代核销消费券行为的处置办法。二是年初通过比选确定线上通过“海狸拾袋”平台,线下通过“i**”平台进行消费券的发放与核销工作,通过平台均实现实名登记,定期在后台调取核销用户ID情况,每月与发放平台提供的核销数据进行现场对账,发现差异立即追溯原因,杜绝商家代抢代核销的情况。同时宣传到位,明确商家不能代抢代核销。

3.消费券核销监管缺位,拆单消费0.89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一是县经商科信局已出台《**县消费券发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消费券核销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消费券使用规则及违规责任,引导商户规范经营、消费者合理用券,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发挥促消费作用。二是年初通过比选确定线上通过“海狸拾袋”平台,线下通过“i**”平台进行消费券的发放与核销工作,通过平台均实现实名登记,定期在后台调取核销用户ID情况,每月与发放平台提供的核销数据进行对账,发现差异立即追溯原因,确保账实相符、数据准确。对于拆单消费异常订单实行退单处理,确保消费券核销有迹可循,从而杜绝消费券拆单现象。

4.消费券发放平台存在漏洞,导致用户重复领取消费券,涉及金额0.14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一是县经商科信局已出台《**县消费券发放管理办法》,明确发放平台需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二是2025年已督促“海狸拾袋”平台健全技术管控机制,平台公司已修复重复领取消费券漏洞,同步通过平台实现实名登记,确保消费券核销有迹可循,从而杜绝线下消费券脱离监管的风险。

(三)其他审计事项方面

1.消费券“大投放、小核销”现象凸显,未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消费券“大投放、小核销”现象是全市共性问题,一是消费券面额过大,无法惠及带动更多消费者;二是满足入驻条件的商户较少,平台商户更新慢,可供选择的商家单一。下一步将加强对商户的指导,培育更多符合条件的商户参与活动,增加消费者选择面。

2.未能严格遵循鼓励限额以上商户积极参与消费券活动“原则”,消费券活动入统企业占比偏低。

2025年县经商科信局已出台《**县消费券发放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参与消费券发放核销的商家需是依法登记注册在**县内的限额以上贸易单位,按章纳税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线上线下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均为入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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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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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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