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32750R)上报的由黄****研究院编制完成的《西霞院水利枢纽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应急补水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配套应急补水工程,符合《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省四水同治规划(2021-2035年)》《**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已列入《水利气象领域“两重”建设实施方案》《**省省级现代水网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在收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环境局提供《报告书》和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四)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流程,采取硬质施工围挡、洒水降尘、车辆密闭运输、混凝土拌和站设置袋式除尘器并加强施工期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机械尾气管控,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2. 废水。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方案和废水处理措施,减少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坑废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混凝土拌和站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北岸派出站现有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田灌溉。
3. 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科学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并将混凝土搅拌机设置于密闭搅拌楼内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施工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置,有利用价值的综合利用,无****政府指定场所处置;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和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进行收集处置,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和处置。
(五)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应规范施工行为,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施工场地内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存放于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临时占地复垦,并遵照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泵站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最大限度减缓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严格服从水利部统一调度和黄河防洪(凌)调度、调水调沙调度、水量统一调度要求,优先满足下游生态流量和取水口下游用水户用水的要求;应急引水前,应在灌溉引水闸和南水北调分水闸处设置水质监测点,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引水;在引水过程中,在灌溉引水闸、南水北调分水闸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下游500m设置水质监测点,任一监测点水质出现不达标情况,停止引水。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为保障水质安全,加强泵站维护与含油废物规范处置,实施引水全过程水质监测与定期巡查,完善泵站场区防火系统;应急引水期间,应设置拦鱼设施,防范生物入侵风险。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