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赵口引黄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河南-周口-扶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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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赵口引黄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5-12-19

****保障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129A)上报的由**省科悦环境技术有限单位编制完成的《**省赵口引黄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四水同治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的组成部分,符合《**省南水北调水**利用专项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2-2035年)》,《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在10个工作日内,****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四)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流程,采取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场地扬尘污染分类防治措施(试行)》和**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满足相关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或使用清洁能源机械。

2. 废水。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方案,灌渠20处节制闸及2处倒虹吸等涉水工程建设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减缓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混凝土养护和拌合站冲洗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法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系统,机械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场站洒水降尘,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和施工营地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后回用;其他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管理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农肥利用。

3. 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时间、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对于距施工区较近而受施工期噪声影响较重的村庄敏感点与施工区之间,设置临时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不利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 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灌渠开挖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回填沟渠和场地平整;渠(沟)道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施工挖方优先用于回填和护坡,剩余弃土堆至临时堆土场,由各乡镇综合用于乡村建设、土地平整、洼地回填、地基回填等,临时堆土场采取拦挡、苫盖、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部门每日清运;施工机械产生的污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暂存、转移和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应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灌渠应采取分层开挖、土石方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保护措施,保护耕地**;原有灌渠进行衬砌、疏浚、沟渠闸室维修、改建等工程要尽量缩小占地范围,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林草地的破坏;工程距离**黄淮水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贾鲁河省级湿地公园、******河省级湿地公园、****涡河省级湿地公园、****贾鲁河省级湿地公园较近;施工单位应向生态保****管理部门报备施工方案,确保施工不占压生态红线和湿地公园,并接受生态保****管理部门的监督,临近红线和湿地公园的工程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应进一步强化上述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堆土区等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敏感区的扰动,施工后及时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最大限度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对灌渠沿线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将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运营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增加巡线力度,做好风险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灌渠沿线群众的教育宣传,做到群防群治,最大限度地保护灌溉线路安全。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5年12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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