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50.54平方米 |
| 挂牌价:55.88万元 | 保证金:3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农技站102房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50.54平方米 |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
| 房屋总层数:5层 | 房屋所在层数:1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地点:**县**镇官塘东路 | ||
| 联系人:曾思敏 | ||
| 联系人电话:185****7530 |
一、拍卖标的
标的2:**农技站102房,权属证号:湘(2025)**县不动产权第****414号,位于**县**镇官****经营部),建筑面积:50.54㎡,起拍价:55.88万元。
二、标的展示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坐落地展示,现场踏勘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按照实物现状拍卖和移交,请竞买人谨慎评估、慎重出价,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
此次拍卖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对标的享有优先竞买权。
四、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个人)、其他法人组织。
2.****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应依据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拍卖文件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予以确定,如最终竞买人因自身条件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流程
1.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报名前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书等)****交易中心对面**CA受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0730-****828)。电子标服务
2.竞买人应及时登录“交易平台”网上申请报名,以及登录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六、竞买保证金:
报名后以竞买****银行对公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交易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由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自动获得竞价资格。竞买成交的,保证金****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并在拍卖尾款结清时可抵作本次拍卖约定的应付款项;未成交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七、费用支付及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 5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佣金收费标准:买受人按拍卖成交价金额的5%支付拍卖佣金。交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银行****支行
户 名:湖****公司
帐 号:1907 6028 0910 0015 834
2.买受人须另行****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中心开具财政非税收据。
3.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委托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交纳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买受人资格,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买受人付清拍卖款项后,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拍卖人在“平台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等网签工作。
九、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标的房屋的建筑外观、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建筑面积、设备设施、装饰装修以及维护保养等情况以现状为准,如建筑面积存在误差,则一切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款及佣金)。
2.由于地上建筑物建成时间较久,难免可能存在房顶和墙面开裂、漏水、设施设备不全或损坏以及建筑安全隐患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人如未现场勘查标的或未了解标的瑕疵而报名参与竞拍则视为其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标的按照实物现状以及现有不动产权证的权益状况进行拍卖与交付。
2.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3.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委托人仅提供协助。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55.88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2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