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栾川县重渡沟示范区仓房村旅游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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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5****示范区仓房村旅游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253号-1 2025****示范区仓房村旅游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 **省**市**区**北路一段 38 号**万达 广场10 幢 12-5 号 1,019,000.00 评审总得分:92.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5****示范区仓房村旅游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45日历天 王俊 川251********05313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维杰、张晓燕、杨雪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2,1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重渡沟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379-****0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中迈红**商务楼231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2585 151****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2585 151****8000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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