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竞价房屋房屋位于丰奥嘉园北区3号楼一层最东头,建筑面积约114.82平方米,紧邻北区东门,位置绝佳。请竞价者提前向工商部门咨询能否办理营业执照,业委会不保证办理营业执照等事宜。
现有初始商户愿以4400元/月(即52800元/年)出价承租,并已经将半年的房租以及年租金20%的保证金,共计36960元转入业委会对公账户。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开始进行最终公开竞价,具体如下:
一、竞价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0日下午5点。竞价结束,房屋交付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竞价上升幅度为500元/月的整数倍。
三、每个承租人只有一次竞价机会。
四、如有其他人竞价,则初始承租人还有一次出价机会。价格最高、条件最优者取得承租权。
五、竞价时,承租人必须先在2025年12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半年的租金以及年租金20%的保证金转入业委会对公账户,没有将租金、保证金转入账户的,视为没有竞价。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银行账户:200********000****42108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六、竞价联系人及手机:孙老师189 6307 3309 、于老师186 6081 2666
七、竞价优胜者按照附件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凡是参与竞价的承租人视为已经同意附件的租赁合同文本。
八、本次出租,没有免租期,合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开始,租期五年,租期内租金不变。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
2025年12月22日
附: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位于**市丰奥嘉园北区3号楼一层最东头,建筑面积约114.82(以实际为准)平方米。房屋为裸房,不含空调、暖气,以目前现场状况为准。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用房屋用途为:教育培训等对居民负面影响较小的项目(注:无天然气接入、不能动火做饭,禁止扰民)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房屋的交付
租赁期限:共5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房屋的交付:在乙方按合同约定缴纳半年的租金及年租金百分之二十的押金后,甲方于2025年12月31日向乙方交付房屋,租赁期满后房屋交接无问题,甲方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间,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年 元。
2,租金缴纳以六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以第一次交纳租金为基础,距离每个缴费周期结束两个月前,缴纳下一个缴费周期的租金。
3,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继续承租该房屋,双方续订租赁合同,续租合同租金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条款为基数,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一次,调整范围不大于5%。如果有其他更高价格的竞争者,则不受5%涨幅的约束。
第五条、物业管理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合同生效起,物业费由乙方同丙方结算。
乙方严格遵守《丰奥嘉园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内容,房屋由乙方负责修缮。
2、水、电费等由乙方直接交付给丙方。水、电费基价标准按**市有关标准执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负担。
3、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通讯费、宽带网络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交纳。
第六条、装修
1.乙方租赁区域内因装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装修方案应经甲方及丙方书面批准,遵守甲方和丙方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装修手册》的各项内容,接受丙方监督,并按丙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接受乙方的装修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对该装饰修恢复原状。虽然甲方同意了乙方的装修方案,但是,如果乙方的装修方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负责装修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如因乙方装修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乙方租赁区域内的装修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标准及结构承载负荷标准,房屋结构的损害及其他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退租时,除了可移动的电器外,其他一切装修、线路、附属设施等不得拆除,否则,押金不退。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代表丰奥嘉园小区业主大会出租本房屋。
2、甲方或丙方在进行检查、修缮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3、丙方负责乙方租赁区域外围的卫生清理和安全联防,遇破坏乙方设施、火警等事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租赁房屋内的卫生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违反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因此被罚款,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出租房屋损坏,并连带造成第三者损失及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提供、容许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需要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8、甲方出售或转让该承租房屋给第三方,如房屋由第三人购买取得,则租赁期内本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第三人承接,甲方须提前两个周告知乙方并事先向购买人说明,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修缮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房屋以现状出租,乙方已经对房屋现状有充分了解。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补充、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均需经甲、乙双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
(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
3、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物业费超过30天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3)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场所转租、分租的:
(5)乙方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4、相关法律、法规或条例规定解除合同情形的。
5、租赁期内,乙方业务发展需要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且交付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方可解除合同,通知期满合同终止,双方按实际结算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6、当本合同依上述情形解除后,本合同即终止。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本合同终止后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支付当年租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自应交付之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自应付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2、除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否则,单方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两个月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3、因违约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赔偿。
4、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的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一切损失。
5、乙方迟延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对房屋停水、停电。
6、甲方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等原因,乙方应当交付房屋却拖延交付的,按照实际拖延时间,按照租金的两倍缴纳占用费用。
7、乙方应当向甲方交还房屋但拒不交付,超过3日的,视为其放弃房屋内的一切物品,甲方有权换锁。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