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国宁活性炭有限公司活性炭生产粘合剂技改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宁夏-石嘴山-平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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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22

项目名称 ****活性炭生产粘合剂技改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回族自治区石****工业园区区块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1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苏国宁
联系人 陈英顺 联系电话 187****3178
项目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4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25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将建设单位厂区现有一座面积768m2车间改造为粘合剂加工车间,内置粘合剂加工生产线2条,购置粉碎机、淀粉膨化机、混合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其他生产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同时将厂区现有2座面积1122m2车间改造为包装袋加工车间,购置裁切机、裁布机、集装袋切印一体机及缝纫机等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2条粘合剂生产线产生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采取各自配套的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包装袋生产线高温裁切包装袋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取配套集气装置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新增生活污水采取依托厂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的(A/O 、MBR、反渗透生物膜 、活性炭吸附、消毒工艺)措施后通过排水管道排放至回用于烟气处理装置、****园区绿化
固废 环保措施: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裁切废气后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回用于生产线作原料;各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音设施,定期对设备维护。
承诺:**** 苏国宁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苏国宁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