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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42269U | 建设单位法人:郭磊 |
| 吕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横州市六景镇景兴路034号 |
| **那莫150MW风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 **壮族自治区**市****市横州市六景镇境内 |
| 经度:108.87398 纬度: 22.88521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3 |
| 南审环建〔2022〕10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742269U002W |
| 2025-08-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3800 |
| 1100 | 运营单位名称:广****公司 |
| 914********742269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广****公司 |
| 914********742269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A7BNG49A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8台单机容量为4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4台限发3.5MW,限发机位为2#、6#、8#、24#),风机轮毂高度为105m,叶轮直径182m,装机总容量150MW。 | 实际建设情况: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机轮毂高度为110m,叶轮直径202m,装机总容量150MW。 |
| ①较环评减少了14台风机,建设的24台风机中有3台风机位置较环评发生变动; ②风机单机容量全部由4.0MW变更为6.25MW; ③风机轮毂高度为110m,较环评增加5m,叶轮直径为202m,较环评增加2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力发电后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再通过35kV****风电场的11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上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后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再通过35kV****风电场的11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升压站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生活预制舱顶排放。升压站内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1.0m3/h)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灌溉。升压站内设置一座容积为50m3的事故油池,配套事故油收集系统,事故油收集后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与村庄生活垃圾一同处理。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固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升压站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生活预制舱顶排放。升压站内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1.0m3/h)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灌溉。升压站内设置一座容积为50立方的事故油池,配套事故油收集系统,事故油收集后交由****处置。升压站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与村庄生活垃圾一同处理。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固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集电线路总长63.27km,其中直埋电缆57.83km,架空线路5.44km。场内道路总长度56.88km,其中**道路长度11.52km,改扩建场内现有道路45.36km。设置10个弃土场,总占地面积约6.84hm2。 | 实际建设情况:集电线路总长78.25km,其中直埋电缆16.55km;架空线路61.70km。场内道路总长度42.3km,其中**道路长度13.4km,改扩建场内现有道路28.90km。设置6个弃土场,总占地面积约2.11hm2。 |
| 集电线路总长78.25km,其中直埋电缆16.55km;架空线路61.70km。场内道路总长度42.3km,其中**道路长度13.4km,改扩建场内现有道路28.90km。设置6个弃土场,总占地面积约2.11hm2。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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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且满足《城市 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 灌溉水质》 (GB/T25499-2010) |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 | 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执 行标准 |
| 1 | 采用低噪声风机,设 备安装时提高风机机 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 精度。定期维护、检查风机机械系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风机,设 备安装时提高风机机 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 精度。定期维护、检查风机机械系统。 | 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 1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到六 景镇就近的垃圾收集点,再由当地 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报废的设备、 配件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含油 废抹布、变压器废油、废机油和废 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 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到六 景镇就近的垃圾收集点,再由当地 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报废的设备、 配件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含油 废抹布、变压器废油、废机油和废 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 暂存间,委托****能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处置 |
| 1 | 优化施工道路的布设,减短施工道 路长度或施工范围,不从成片的植 被较好的区域穿过。采取不同的边 坡防护措施,主要有植被护坡和工 程防护技术措施;对人工边坡、挡 墙等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日常监测及 维护。 尽可能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 及树木的砍伐,积极进行造林补偿 ,保证现有林地面积不减少;剥离 的表土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施工 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 整土地,并结合区域原土地利用情 况恢复植被。 剥离的表土待工程完 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对被 工程占用的林地,建议林业部门根 据当地林业发展规划,积极协助业 主单位进行造林补偿,保证现有林 地面积不减少。 植被恢复应采用当 地原生物种,禁止使用外来物种 ,防止“物种入侵”造成生态破坏。 | 优化施工道路的布设,减短施工道 路长度或施工范围,不从成片的植 被较好的区域穿过。 采取不同的边 坡防护措施;对人工边坡、挡墙等 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日常监测及维护 。 尽可能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及树 木的砍伐,积极进行造林补偿,保 证现有林地面积不减少;剥离的表 土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施工结束 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 地,并结合区域原土地利用情况恢 复植被。 剥离的表土用于恢复绿化 或复垦。对被工程占用的林地,积 极进行造林补偿,保证现有林地面 积不减少。 植被恢复采用当地原生 物种,禁止使用外来物种,防止 “物种入侵”造成生态破坏。 |
| 1 | 备品备件间(存放润滑油、液压油 等油品)、危废暂存间具有必要的 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制定风险 事故应急制度,如主变故障排油、 火灾等事故,大限度减缓对环境造 成污染。 | 备品备件间(存放润滑油、液压油 等油品)、危废暂存间具有必要的 防风、防雨、防晒措施。编制了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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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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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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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组织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严格落实方案中的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前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方案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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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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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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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