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华电新村36899.05平方米房产及配套设施20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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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婺**华电新村36899.05平方米房产及配套设施20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3,200,000.00 元(第五年起年租金)
总建筑面积为36899.0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8775.4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8220.90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12-23
2026-01-06
**市婺**华电新村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联系电话:0579-****070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标的房屋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实际现状为准。 5.竞买方报名前需仔细对标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明确招租标的范围,对标的房屋进行详细的了解及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实际出租位置、标的指向、门牌、面积、标的房屋是否通水电等),上述相关内容事项均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本次标****交易所采用“浙交汇”系统组织竞价交易,竞买方报名、竞价等有关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在公示附件《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文本中均有详细介绍,竞买方须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交易机构联系人;同时交易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与报名、竞价、交易有关的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一系列流程服务,****交易所咨询或未经指导导致对标的缺乏正确认知、理解以及对系统交易产生的误解、操作等,一切责任自负。 7.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9-****2182
联系地址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200,000.00 元(第五年起年租金)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本次招租标的第1-3年为项目扶持期,本期间实行优惠租金。若承租方每年实际投入本项目的投资额均不低于500万元,累计投入达1500万元以上,年度租金按第一年20万元,第二年30万元,第三年40万元的标准收取。第4年起为项目正常运营期,租金为(第五年年租金成交价-90)万元。自第五年起开始,执行以成交价为基准的年度基础租金。 故本次招租标的挂牌价为第五年起开始的年度基础租金。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年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仅限康复医疗和养老服务使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租金 (1)基础租金:第1-3年为项目扶持期,本期间实行优惠租金。若承租方每年实际投入本项目的投资额均不低于500万元,累计投入达1500万元以上,年度租金按第一年20万元,第二年30万元,第三年40万元的标准收取。第4年起为项目正常运营期,租金为(第五年年租金成交价-90)万元。自第五年起开始,执行以成交价为基准的年度基础租金。 (2)附加租金:从第四年起按承租方实际的医疗及养老服务收入计提附加租金。前述“医疗服务收入”指医疗技术性服务产生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康复治疗费等,但不包括所有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销售收入。前述“养老服务收入”指养老技术性服务产生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康复服务费、医疗护理服务费等,但不包括所有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销售收入。 具体计提方式为: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医疗及养老服务收入在0-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4%计提,5000-6500万元(含6500万元)部分按3%计提,6500-7500万元(含7500万元)部分按2%计提,7501万元以上部分按1%计提。医疗及养老服务收入以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的当年度财务报表载明的口径为准,出租方有权对其提交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复核,若出租方对其报表数据有疑义的,计算口径以出租方复核的结果为准。 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向甲方交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于租赁合同签订前交清;履约保证金可以保函形式支付,但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整个租赁期限。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租赁合同签订及首年房租、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标的房屋交付日即为新租赁合同起始日。 5.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并提供其持有的产权证明、消防验收文件等必要基础文件,以配合承租方进行运营所需的各项行政许可及医**点资质的办理。 6.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 7.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房屋后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水、电表开户、安装等相关事宜,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须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转租,不得用于抵押。 11.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租期 二十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意向承租方(报名主体)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执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报名主体)或其关联企业****公司)须为“三部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卫生健康委员会)近五年(2021-2025年)公布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企业;(执行标准:提供“三部委”网站公布截图、股权关系官方证明、交易所认为必要的佐证材料及承诺函等) 3.意向承租方(报名主体)或其关联企业****公司)近五年(2021-2025年)具有3家(含)以上副省级(含)以上****医院(至少一****中心)**关系;(执行标准:提供**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等)、三甲医院证明、****中心证明、股权关系官方证明、交易所认为必要的佐证材料及承诺函等) 4.意向承租方(报名主体)或其关联企业****公司)须具有投资或运营10个****医疗机构(合计总床位数不少于4000张)的经验且至少一个须为省级民政部门近三年(2023-2025年)评定的“五星级养老机构”(执行标准:提供投资证明或运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营合同等)、执业资格许可证、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五星级养老机构证明材料、股权关系官方证明、交易所认为必要的佐证材料及承诺函等) 5.意向承租方(报名主体)须提交项目运营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运营计划、运营方式等;(执行标准:提供运营方案)。 6.意向方是否符合条件最终具体以出租方审核为准。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3.【定稿】****事业单位租赁合同12.****.doc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579-****0709
传真 邮箱 ****@163.com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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