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万套金属家具生产项目

审批
湖南-岳阳-汨罗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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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81MAD08DKK03百发明
百发明**省**市**市
**省**市**市弼时镇李家塅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万套金属家具生产项目****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市 ******市
经度:113.156111 纬度: 28.594444****环境局**分局
2024-06-07
岳汨环评〔2024〕027号****0681MAD08DKK03001X
2024-09-30200
18****
****0681MAD08DKK03******公司
****0600MABTTBGG4L******公司
****0681MAC6FE629A2025-03-23
2025-04-272025-10-24
2025-10-232025-11-20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23XlkUf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万套金属家具生产项目年产1万套金属家具生产项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割—冲压—焊接—喷砂—喷塑—烘烤固化—包装切割—冲压—焊接—喷砂—喷塑—烘烤固化—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般固废区:位于生产车间(1F)
因企业一般固废产生较少,且定期外售与利用,故划分一块一般固废区满足生产需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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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1.5 0 0 0 61.5 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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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545 0 0 0 5.545 5.54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依托原厂已有化粪池 依托原厂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车间内吸尘器+自然沉降+人工清扫 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3/1355-2017表2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区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标准限值。 车间内吸尘器+自然沉降+人工清扫 厂界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466mg/m3<1.0mg/m3,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68mg/m3<2.0mg/m3,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3/1355-2017表2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为16<20,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区非甲烷总烃小时均值最大值为3.84mg/m3<10mg/m3,厂区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标准限值。
2 密闭收集+旋风除尘+水喷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 《**省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密闭收集+旋风除尘+水喷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 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3mg/m3、17mg/m3,103mg/m3;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
3 半开放负压收集+2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 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3/1355-2017表1中标准限值。 半开放负压收集+2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 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6.36mg/m3、851(无量纲);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3/1355-2017表1中标准限值。
4 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喷砂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噪声最大值59dB<60dB,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问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金属边角料、焊渣、热风炉渣、废过滤芯、布袋、水喷淋除尘器和车间地面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妥善处置。生活垃****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边角料、焊渣、炉渣、废包装、废过滤芯、除尘粉尘、水喷淋除尘废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本项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合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x<0.1ta、VOCs<0.1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得使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已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依托原厂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活污水依托原厂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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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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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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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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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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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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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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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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