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平安里学校2026年清洁、劳保用品配送服务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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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清洁、劳保用品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报价文件 三、参与价格扣除的证明文件(可选项)标书代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知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监狱企业声明函

【货物类,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变更为: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 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二)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请根据最新版本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城夏长路86号

联系方式:0755-****4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社区龙平西路12号天集雅苑1号楼A栋A303

联系方式:0755-****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55-****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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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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