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标题 |
通**坪坦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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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2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25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25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8 00: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7 00: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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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通**坪坦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答疑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依****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含当日),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即从12月16日起(含)在所有开评标项目中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以该通知内容发布澄清公告。标书代写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并按****交易中心通知要求上传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 本项目仅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发布答疑澄清文件,不顺延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 :**** 地 址 :**省 ﹒**市 ﹒**县 ﹒**县坪坦乡坪坦村 联 系 人: 费晟 电 话:199****9967 传 真 :****675412 电子邮件: ****@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 ﹒**市 ﹒鹤** ﹒**市迎丰中路佳****酒店24楼 项目负责人: 罗元成 项目组其他成员: 贺磊、刘艳平 电 话: 152****0321 传 真:0731-****9162 电子邮件: ****@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 ﹒**市 ﹒**县 ﹒****环境局通道分局 地 址:****环境局通道分局 电 话:189****8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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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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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答疑文件正文.pdf下载 答疑说明文件.pdf下载 答疑澄清内容.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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