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B〔2025〕117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
第2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市2025年度第2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市张渚镇的集体农用地0.2005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二、你市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5年12月15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5年12月19日印发